山南市离婚证补办指南

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山南市内补办离婚证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前先阅读本文了解办理的流程信息。

补办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山南市补办离婚证代办须知

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

(一)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香港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照片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离婚证

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补办流程

1、申请结婚、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证的当事人必须双方共同到场(补领婚姻证、婚姻登记证明可一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对当事人的有关资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2、请求撤消婚姻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办理地点

西藏山南贡嘎县民政局

地址:山南地区贡嘎县雅江路4号

电话:0893-7393117

西藏曲松县民政局

地址:山南地区曲松县宇拓路3

电话:0893-7332133

扎囊县民政局

地址:山南地区扎囊县株洲路19附近

山南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证件齐全、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费用

婚姻证书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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